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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试验方法:小色差的测定2007/8/25 [访问本页PC版]一组色差方程,该方程利用被测样品与参照标准试样间计算的cieab(δl*、δc*ab、δh*ab)值以确定包括所有与参照标准试样比较视觉上可接受的颜色的椭圆的边界。 3.5 贸易参数cf commercial factor cf 为确定色差δecmc的可接受性,由有关各方达成的宽容度或陶瓷工业通用的宽容度。 注:对釉面陶瓷砖普遍使用的cf 值为0.75。 1 国际照明委员会。 2 染色家协会(sdc)所属颜色测量委员会, 4 原理 对参照标准试样及具有相同颜色的被测试样进行色度测量,并计算其色差。 将被测样品的cmc色差δecmc与某参考值比较,以确定颜色匹配的可接受性。该参考值可以是预先达成的贸易参数cf 或是陶瓷工业通用的cf 值。 注:色度学描述了颜色差异而非外貌差异的度量,只有在被测样品与参照标准间具备必须的相同光泽和纹理时,计算才是有效的。 5 试验装置 用于颜色测量的仪器应为反射光谱光度计或三刺激值式色度计。仪器的几何条件应于cie规定的四种照明与观察条件中的一种一致。仪器的几何条件按惯例表示为照明条件/观察条件。四种允许的几何条件及它们的缩写为45/垂直(45/0)、垂直/45(0/45)、漫射/垂直(d/0)和垂直/漫射(0/d)。如采用漫射几何条件的仪器(d/0或0/d),测量应包括镜面反射成分。0/d条件下的样品法线与照明光束间的夹角以及d/0条件下的样品法线与观察光束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 6 步骤 6.1 试验样品 6.1.1 被测样品 取一块或多块包含相同颜料或颜料组合的陶瓷砖作为试验样品,以避免同色异谱的影响。一般至少应取5块有代表性的样品。但如果砖的数量有限,应使用最具代表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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