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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试验方法:小色差的测定2007/8/25 [访问本页PC版]5 试验装置 用于颜色测量的仪器应为反射光谱光度计或三刺激值式色度计。仪器的几何条件应于cie规定的四种照明与观察条件中的一种一致。仪器的几何条件按惯例表示为照明条件/观察条件。四种允许的几何条件及它们的缩写为45/垂直(45/0)、垂直/45(0/45)、漫射/垂直(d/0)和垂直/漫射(0/d)。如采用漫射几何条件的仪器(d/0或0/d),测量应包括镜面反射成分。0/d条件下的样品法线与照明光束间的夹角以及d/0条件下的样品法线与观察光束之间的夹角不应超过10°。 6 步骤 6.1 试验样品 6.1.1 被测样品 取一块或多块包含相同颜料或颜料组合的陶瓷砖作为试验样品,以避免同色异谱的影响。一般至少应取5块有代表性的样品。但如果砖的数量有限,应使用最具代表性的。 6.1.2试验样品 应使用统计的方法确定随机选取有代表性砖的数量,该数量不得少于5。 6.1.3 样品制备 用沾有实验室级异丙醇的湿布清洁待测样品表面,再用不起毛的干布或不含荧光增白剂(fwas)的纸巾将表面擦干。 6.2 试验步骤 按仪器说明书操作仪器,允许一定的预热时间,按6.1.3制备待测及参照标准砖。连续交替地快速测量参考标准砖及被测样品砖,每块砖测得3个读数。记录上述读数,并使用每块砖3次测量的平均值计算色差。 7 计算及结果判定 7.1 计算 7.1.1 cielab值 7.1.1.1按iso 105-j03给出的公式,通过x、y、z 值计算每一试样的cielab的l*、a*、b*、c*ab及 hab值。 7.1.1.2 按iso 105-j03给出的公式计算cielab色差δl*、δa*、δb*、δc*ab 及δh*ab。 7.1.2 cmc 色差 按iso 105-j03:中的步骤计算被测试样与参照标准试样间的cmc分色差δlcmc、δccmc和δhcm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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