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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国企工资集体喊涨 部分方案已上报国资委2008/1/21 [访问本页PC版]2006年,劳动部曾成立专门的课题组,调查垄断行业的收入问题。“通过对石油、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工资收入调查,我们发现垄断行业内部的收入差距已经接近5倍,差距最大的为石油行业,个别企业最高收入者与最低收入者的差距接近100倍。”劳动部人士透露,该数据是调查组通过对包括位于东北、西部等处的10家油田职工的工资收入调查得来的。 “这份调查结果,完全是根据税务部门的统计数据得来的,其中还不包括巨大的隐性收入部分。”发改委前述人士说。该人士告诉记者,他们还曾收到国内某垄断企业的职工来信,“信中反映,工作岗位相差一级,收入相差了数十倍。” “实际上,垄断行业高调上涨基层工资,是在朝减少内部的收入差距方向改革。”发改委人士认为,目前应该正向看待这一问题。 寻找工资上涨的法制通道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悉,正在劳动部制定之中的《工资条例》目前已经初步确定,要将工资上涨幅度与企业利润上涨幅度挂钩。 据了解,正在制定之中的《工资条例》将与《工商管理条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目前,《工资条例》制定小组已经明确的一个基本方向,即企业利润与员工收入上涨幅度相挂钩这部分将被列为强制执行的内容。” 然而,如何进行挂钩正是目前《工资条例》制定小组热烈讨论的问题。 “基本是一个人一个观点。”上述人士透露,“有的说要同等涨幅,有的说职工收入上涨幅度应该是企业利润涨幅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但由于工资上涨是刚性的,一旦上涨,就很难下调,如果企业利润大幅下调,是不是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挂钩呢。”该人士表示,目前这些问题争论得非常激烈。 《工资条例》制定小组的一位成员告诉记者,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比例,以及非垄断行业的工资涨幅比例,都成为该课题组讨论的重要内容。 与垄断企业本轮工资上涨,旨在缩小内部收入差距的说法暗合的是,《工资条例》制定小组,同样也提出,公司领导收入上涨幅度也要与基层员工收入上涨幅度形成比例。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利润数据显示,2007年1~11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54518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利润总额22951亿元,同比增长36.7%。显然,如果依据这样的利润上升幅度比例挂钩对职工工资进行调整,垄断企业的工资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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