ê×ò3
会员
APP
资讯
供求

建设部:扎实推进建筑节能推广绿色建筑

  2008/2/27  [访问本页PC版]

    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工作中,大部分省份对承担的改造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落实到各市、区,其中天津市等已将改造任务落实到了具体项目,北京、天津、河北、青岛、大连、银川等省市率先开展改造了一批示范试点项目。过渡及南方地区部分省市进行了建筑节能改造的探索。上海市结合城市综合改造,对近1500万平方米的建筑开展了节能改造南京市结合惠民工程,每年由城建资金补贴1000万元,用于全市居住建筑旧钢窗节能改造,目前已下达2万多平方米改造计划。内蒙古、山东尚未按要求对改造任务进行分解,需要加快进度。

    在推广绿色建筑和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方面,北京、天津、重庆、辽宁、山东、河南等省市已率先执行节能65%的标准,节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方面,绝大部分省市积极组织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工作开展较好。其中海南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生态省的规划,并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重要抓手。江苏、深圳出台政策,在12层以下新建建筑中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辽宁、沈阳大力推进地下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河北、内蒙古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抓住当前国家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支持力度的契机,大力开发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确定的基本法律制度,继续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完善建筑节能经济政策,积极培育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加强建筑节能机构能力建设。

    (二)落实新建建筑节能管理相关措施。实施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的监管力度,力争年底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80%以上,实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推动上海、重庆及有条件地区执行新建建筑65%的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办好每年一届的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三)稳步推进北方地区供热体制改革,同步带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继续推动采暖费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推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督促各地落实国务院确定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

    本文分页: [ 1 ]  [ 2 ]  [ 3 ]   [ 4 ] 

最新供求  优势供应  找+
相近最新资讯
行业  市场  企业  创新  思考
最新供求  优势供应  找+
 
 
返回上一页    回首页    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