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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几家欢喜几家愁中国水运报 2014/2/9 [访问本页PC版]此外,新政忽略了传统货代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认为,“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物流企业从事仓储、货代等‘物流辅助服务’,其税收负担基本持平或增加不多,多数企业可通过内部降本增效等措施自行消化。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从3%的营业税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上调幅度较大。特别是货物运输服务是物流企业最基本的服务,且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导致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 疾呼:期待“营改增”细则更加完善 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在cif出口货物条款下,由于税负的原因,收货人也希望节省成本,会逐渐改为境外支付。对中国进口企业而言,在fob进口货物条款下,大量进口货物也会被改为境外预付。对于国家而言,将意味着中国在国际市场运费定价的话语权相应地逐步降低。 选择在境外结算,对于货主企业而言,也需支付一定费用。去年11月4日,东方海外发布公告称,对所有要求在香港支付海运费及其他费用的中国境内的进出口货物收取每单300港元(后更改为50港元)的异地付款费,此费用必须在香港支付海运费及其他费用时或正本提单签发或发货前结算。 财税【2013】106号文的实施意味着允许国际货代业进行差额纳税以及增加国际运输业务的免税政策。目前对fob进口货物,国际货代企业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可作为成本抵扣,因而对于货主企业而言,这部分税负也毋需承担。对于cif出口货物,尽管国际班轮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零税率发票,但在实施过程中,税务部门并无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代企业如何进行抵扣,因此目前国际货代企业开具给出口企业的依然是全额纳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货代企业希望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深入了解目前国内的货代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出合理的税法,支持货代行业的发展。还希望能出台相关的税务政策,解决目前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对冲和相互抵扣的问题。为此,民间还组织了中国货代行业联名上书活动,期待更贴近货代的“营改增”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End -- 佛/山/陶/瓷/网/www.FsTaoCi.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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