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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家具卖场霸王条款:质量问题商家说了不算

  2014/3/21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15刚刚开始施行,记者就接到了消费者的询问,想要知道自己在购买家具的时候签署的订货合同是否“不合法理”,是不是在不清楚状况的情况下便与商家签了所谓的“霸王条款”。

      王先生(化名)近日在逛家居商场的时候就遭遇了这样的问题:在看中一样商品并且决定下订单的时候,发现订单中赫然印着以下几段话:

      客户须知:

      1、客户签订订货合同需支付全款。

      2、本公司产品无质量问题不可退还,特殊原因可与本公司协商,额外费用由客户承担;家具使用的实木,实木拼花是自然生长材料,自然的色差和不同的纹理是不可避免的,不属于质量问题;天然石材的自然色差、不同纹理、自然纹裂亦不属于质量问题。

      3、本公司所有产品不包含送货费用,如客户需要代办运输,我公司可协助处理,运输及搬运费用由客户承担。

      4、客户案合同约定的送货时间提货,本公司可提供延期一个月的仓储保管;若延期未提货,本公司有权调配部分产品的归属,客户需要时,交货期以最后期限日起顺延;如超出六个月未提货的,本公司有权处置合同产品,特殊约定情况除外。

      5、客户确认购买的家居(如大件不可拆分的家具、沙发等)可以进入电梯、楼梯楼道至入户,因测量不当造成不可入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客户承担。

      6、本公司销售家具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居行业标准》。

      王先生不知道订货单上这段“客户须知”是否属于“霸王条款”,这里又具体哪一条属于不合法条款,记者为此询问了高通[微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敬云川律师,请他为消费者解析何为“霸王条款”以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遭遇到“霸王条款”应该如何应对。

      是不是质量问题,商家说了不算

      敬云川律师首先向记者解释道何为“霸王条款”:“根据《新消法》第26条规定,“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以王先生订货单上的“客户须知为例”,第2条中提到的“家具使用的实木,实木拼花是自然生长材料,自然的色差和不同的纹理是不可避免的,不属于质量问题;天然石材的自然色差、不同纹理、自然纹裂亦不属于质量问题。”并不合理,是不是质量问题商家说了不算,如果发生纠纷,应该由商家承担举证责任进行证明——也就是说由商家来请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鉴定商品是否有质量问题,而鉴定费用应由商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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