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壤污染防治法出炉!这可能是环保风暴加码的信号2017/7/7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在陶瓷企业还在为废气污染治理头疼的时候,“环保治理没有句号,只有逗号”的论断再一次得到了验证——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审议,并于2017年6月27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公布在中国人大网上征求意见。 这部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新法主要都提到了什么?对陶瓷行业将产生怎样的影响?陶sir来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土壤污染防治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依据 根据《草案》的规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以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作为考核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工作业绩的内容,并作为任职、奖惩的依据。 同时,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则对所辖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据悉,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同时允许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遵循的技术要求,制定行业标准。 将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草案》透露,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正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和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状况,确定并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名录和相应的管理办法。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名录、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 要求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依据,并将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平台。 对于已经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因关停、搬迁、技术改造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除设施、设备或者构筑物的,应当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而已经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若是因关停、搬迁、技术改造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除设施、设备或者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居民区、学校等区域禁建污染项目 为了保护未污染的土壤,此次《草案》还明确,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而对于已经建成的相关建设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期关闭拆除。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