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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未能堵住炒房空子 房产商认为无关痛痒

  2007/9/29  [访问本页PC版]

    【 www.FsTaoci.Com 】 “房贷新政”刚一落地,市场立即有了反应:

    原本想换房的人,现在开始犹豫了

    有人认为:“新政”提高了炒房者成本,有望控制部分过度投资行为

    也有人士担忧:由于真实信贷记录的不完备和操作上的原因,炒房者仍有空子可钻

    9月27日晚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市场猜测已久的对第二套房“房贷新政”终于尘埃落定。

    根据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的政策已表明得十分明确。

    “新政”篇

    央行出手:

    第二套房房贷门槛提高

    根据央行和银监会的相关通知,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至于商业用房,其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具体的首付款比例、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对以“商住两用房”名义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贷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业性用房贷款管理规定执行。

    反应篇

    第二套房房贷按揭成本提高:利率差距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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