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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营改增”企业减税新筹划经济观察报 2012/11/13 [访问本页PC版]有人提议要么将子公司撤销,咨询业务交由专业第三方;要么做大子公司,承接其他金融机构的咨询业务。 对此,朱小姐回应:“想得太简单”。她笑言,这些建议可能符合“营改增”的初衷,即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但是在一段时间内她的企业和她所知道的一些私募公司都不会这么做。“第一,第三方企业成本太高;第二,第三方公司不知道我们需要什么。所以现在私募公司都在培养自己的咨询团队。从另一方面说,如果我们自己的咨询公司承接其他机构的业务,也得不到市场信赖。”朱小姐分析道。 目前,朱小姐所在的私募基金公司到底属于服务业还是金融业尚无定论,因此还没被纳入“营改增”试点。朱小姐想出了个权宜之计,万一子公司业务做大了,“可以将子公司业务都收归母公司”,子公司以业务部门形式存在,不再是“营改增”试点企业,免除税负上升的麻烦。 筹划税务 在考虑公司业务切割的不止朱小姐。 袁圆表示,9月份以来,广东的企业开始陆续知悉自己是否将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随后,部分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始咨询会计师,探讨新税制下的税务筹划方案。 在进行税务筹划咨询时,部分一般纳税人企业向袁圆提出,有没可能分拆企业,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税点。袁圆说:“包括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大概有一二十家。但还没有进行实际操作”。 12月1日到15日,广东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将就11月份的经营业绩第一次申报增值税税款。届时广东的企业才知道税负的实际变化。 上海于今年年初进行“营改增”。从上海经验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是新税制的受益方,税负出现大幅下降。 据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介绍,截至6月15日申报期结束,上海市共有13.5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小规模纳税人9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累计为7.2亿元,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相比,减少税收4.9亿元,降幅为40%。 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介绍,截至6月15日申报期结束,上海市共有4.5万户一般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试点范围。其中约3万余户企业税负下降,其余近1.5万户企业税负有所上升。 根据上述情况,有专家学者强调,结构性减税并不是全面减税,而是有增有减,要从整体上看“营改增”的效果,而不是只看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但对于单个企业,税负成本的增减则是最现实的问题。 前述的私募公司财务总监朱小姐就认为,虽然变更企业业务的手续比较复杂,但实在不想承担上升的税负的话,“折腾也在所难免”。 中山大学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认为,一家企业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的形式出现,在客户关系以及发展和深化企业业务上是很不一样的。“有意拆分公司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跟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否密切。如果跟业务发展的关系不密切,纯粹是为了所谓税务筹划的原因而进行,很有可能是一种退步。”林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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