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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陶瓷因广告语再次与和石材行业发生冲突

法治周末  2016/10/27  [访问本页PC版]

    胡作良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高时方面也做过两次市场调查,每次都有超过84%的消费者认为,大理石瓷砖含有大理石成分或者就是大理石。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此前对简一并不熟悉的消费者,受访者的第一反应大都是:“这是用大理石做的瓷砖?”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胡作良说,高时因而认为,简一将商品称作大理石瓷砖,涉嫌虚假宣传。

    在庭审环节,胡作良还向法庭提交了一组取自国家工商总局的证据。内容是,简一曾经试图在瓷砖、大理石、水泥等多种品类领域,将“简一大理石瓷砖”申请为注册商标,但是国家工商总局只同意其在商品“大理石”上注册商标,驳回了其在“瓷砖”等其他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请求。

    记者获取的一份盖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公章的《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显示,商标局驳回的理由是:“大理石指一切有各种颜色花纹的用来做建筑装饰材料的石灰岩,该标志用在所驳回商品上,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中国石材协会亦认为,本身不含大理石成分的简一,却将产品命名为大理石瓷砖,涉嫌虚假宣传。

    记者试图联系简一方面,希望就命名原因等事项进行采访,但是其相关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发去的采访提纲也并未有回复。

    胡作良还告诉记者,庭审过程中,高时方面表示,如果简一方面愿意把产品名称改为“仿大理石瓷砖”,高时方面愿意撤诉,双方和解即可,但是简一方面的律师对此表示拒绝。

    “简一的律师称,大理石瓷砖是一种创新产品,就是要替代大理石。”胡作良回顾了当时的庭审情况。

    简一将瓷砖产品名称定为“大理石瓷砖”是否合法?

    曾经因为对iphone6s广告产生质疑而起诉苹果公司的律师何干林对记者分析道,简一大理石瓷砖的广告语,模糊了大理石和瓷砖的概念,容易促使消费者认为是简一已通过高科技手段将大理石和瓷砖集成,或简一瓷砖中含有天然大理石和瓷砖的双重成分,或简一瓷砖的原料即为大理石等。但无论是何种假设,如果简一公司没有证据证明简一瓷砖与大理石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则可能会被认为混淆了消费者的认知,误导了消费者,从而构成虚假宣传。

    消法专家葛友山律师补充道,所谓误导消费者,是针对消费者而言的。如果广告导致消费者购买了劣质的产品,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那么这样的广告问题较大。如果是产品本身很好,因为广告导致消费者购买,那么这样的广告即便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只需更改内容即可。

    简一广告是否贬低大理石行业

    刘致墉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简一宣传自己并没有问题,但是在广告语中加上“高档装修不用大理石”几个字,就属于贬低大理石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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