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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思考山东济南 2009/5/11 [访问本页PC版]【 www.FsTaoci.Com 】 大火为何烧不醒? ——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思考 火!火!火!济南领秀城住宅楼着火了,济南奥体中心着火了,北京乔波滑雪馆着火了,峰尚国际公寓着火了,北大乒乓球馆着火了,央视新址北配楼着火了,南京中环国际广场着火了,……。这些火灾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中尤以央视新址北配楼大火造成的损失为最,损失高达40亿元人民币之巨! 但是这么多的火灾,这么巨大的损失,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了吗?没有!如央视新址北配楼大火是2009年2月9日(正月十五日)发生的,时隔七十天南京中环国际广场在2009年4月19日就又发生了大火,而且两幢建筑物着火部位完全相同——外墙保温材料。面对这么多的火灾,这么惨重的损失,我们的有关部门、有关官员和专家竟然无动于衷,竟然没有迅速查明原因、果断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是否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太不负责任,甚至太没有社会良心了呢? 一、上述火灾发生的原因 1.建筑设计规范相关内容的严重缺失 建筑材料和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A(不燃性)、B1(难燃性)、B2(可燃性)、B3(易燃性)四种。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P41“表5.1.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附录A 各类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P47~59)对外墙的规定均为不燃烧体(A)。但是其中却惟独没规定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形成了一项重大的缺失。防火规范的这一缺失,是现行外墙保温材料大多采用实属可燃(B2)甚至易燃(B3)的EPS板造成火灾的原因之一。 ○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P12有“4.3幕墙构造”、P13有“4.4幕墙防火与防雷设计”,但该两节中却均无对保温材料的任何限制和要求,形成了又一个严重缺失。这大概是因为当时(十年前)外墙保温还没有大行其道,建筑业界没有这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所以作为前段经验总结的“规范”也就不可能涉及到这个问题。但是,近十年过去了,外墙保温大量应用了,规范也该及时补充修订了啊!央视新址北配楼就是金属(钛金板)幕墙内的保温材料EPS板造成的火灾啊!有关主管部门的官员和专家干什么去了?为什么眼看着一个个因保温材料引起的火灾接连不断地发生而无动于衷而不作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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