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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10/13 [访问本页PC版](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加快中心镇建设。按照大规划、小建设、先配套、后完善的原则,突出抓好一批中心镇的规划和建设,分片开发,滚动发展,使之成为农村城镇化的主体和承上启下的枢纽特别要做好各镇工业园区的选址、规划和建设,实行规模建设,集约发展。通过产业的发展,加快带动农村的各种资源向中心城镇集聚,从而加快城市化发展。积极引导和培育一批有一定区位优势、产业依托、地方特色的中心镇,结合农业产业化基地、基础设施和农贸市场建设,增强重点城镇的社会综合服务功能,抓好农民培训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技能,使“人的城市化”与“土地的城市化”同步推进,带动新农村建设。沿清连一级(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形成串珠状城镇链以英德、连州和佛冈为中心,推动城镇群和城镇带的形成,促进城镇规模结构和功能定位的多样化,逐步形成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新格局。2010年,清城区石角镇和源潭镇,人口要分别达到15万人以上,成为小城市12个重点镇人口规模分别达到2万人以上。 2.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增加县乡财政收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以产业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外向型经济、劳务经济和特色经济以园区为依托,以集聚式发展为途径,以招商引资为重要手段,形成新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根据自身的资源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找准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开发特色资源,进一步做大优势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按照“多予、少取、让利、放活”的要求,加大财税、金融、用地、科技和人才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经济强县。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县域经济自主发展的能力。推动各县(市、区)承接中心城镇辐射,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强化县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3.加速民族地区发展。对连山、连南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聚居镇这一特定区域的发展,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在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基础上,以办特区的理念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建立符合民族地区发展的新体制,争取赋予优于16个重点扶持县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用特事特办的态度,优先解决民族地区的交通、能源、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问题采用特殊的行政体制,减少层次,合署办公,切实减少机构设置,降低行政成本大力实施项目倾斜政策,优先安排民族地区的农业及旅游业项目。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省委省政府赋予民族地区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政策,在财税、项目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使民族地区跟上或赶超其他地区的发展水平。 本文分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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