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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2007/10/13  [访问本页PC版]

    2.交通信号及标志建设:按照“畅通工程”要求,增设交通信号灯250处、大型指路标志300处、各种圆形标志5000块、悬臂式交通标志杆1500套、交通护栏25000米、黄闪信号灯150盏、可移动式交通标志250块、可移动式交通信号灯10套、可变交通标志80处、龙门限高钢架10处、防撞桶1000个。

    (十二)消防设施建设发展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城市消防救灾体系,合理布局城市各种消防设施,提高救灾设备灭火能力,增强整个系统保障功能、指挥功能,逐步增加紧急抢险功能、力争实现消防车在接到火警五分钟内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的目标,预计投资总6280万元。

    主要建设任务

    1.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分别在南岗、道里、道外、松北、呼兰、香坊和动力7个区新建17个消防队站,增加消防车132台。

    2.消防上水鹤建设。按照“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一处上水鹤”的原则,增建消防上水鹤244个,2010年末,全市上水鹤达365个。

    3.消防通讯设施建设。完成37条至市消防指挥中心的2m数字电路复用设备等消防通讯设施建设。

    (十三)房地产开发与住宅建设发展目标

    坚持宏观调控和扶持发展相结合,有序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努力将房地产业培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拉动建筑业、建材业、物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到2010年,房地产预计投资500亿元,房地产产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8%,累计实现增加值350亿元进一步加强房产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以新区开发促旧城改造,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倡导多元化居住空间,推进智能化、现代化生态型居住区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到2010年,实现住宅建设竣工总规模200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15亿元住宅供给结构基本合理,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占住宅建设总规模的80%左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7.8平方米。

    主要建设任务

    1.培育壮大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实行价格控制和政策引导,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持土地、住房价格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发挥房地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蓄水池”和“调节剂”作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强总量控制,建设经济适应住房和廉租住房,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适度发展商品房,不断满足社会不同阶层对住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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