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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2007/10/13  [访问本页PC版]

    “十五”期间,我市城市建设虽然有了较快发展,取得了突出成绩,但与全国先进的城市相比,按照省委“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要求衡量,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编制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直接指导建设的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深化还不够,城市设计特别是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刚刚起步,对城市的发展方向、布局调整、目标定位等一些重大战略性问题缺少超前研究,形成规划被建设牵着走的被动局面新区开发建设不够快,旧城区超强度开发,中心区建筑及人口密度过大违章建筑、超面积建设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规划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没有得到很好体现。二是城市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偏低。从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基础设施统计数据看,我市在15个主要指标中,没有排在前5位的,9项主要指标均排在后5位,基础设施综合指标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现有设施整体水平偏低,陈旧老化问题严重,人性化理念体现的不充分,车行道宽、人行道窄,为残疾人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少、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等问题比较突出,市区内仍存在大量的土路和无灯街路,给群众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三是经营城市步子不大,筹融资渠道单一。城市经营活动仍处在各部门、各行业单兵作战、分散管理状态,没有形成统一管理、规模化经营局面,经营效益较低现有的公用企业和设施经营权拍卖、转让尚未取得成果,政府投资建成的路桥、停车场等市政设施的冠名权、经营权和广告发布权,或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或由部门垄断管理,经营效益流失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范围窄,土地集约利用率、收益增值率低。由于经营城市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我市城市建设还主要依靠政府直接投资、贷款和争取国债,筹资渠道单一,融资和偿债能力较弱,城建欠账居高不下,加快建设和资金严重紧缺的矛盾十分突出。四是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不顺。在建设行业仍然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缺少合力、效率较低等问题缺乏考核监督机制,竞争力不强,管养滞后,精细化水平不高,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急需进一步理顺。五是一些半截子工程、拖欠工程款、积压多年的群众上访案件等建设行业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社会反应强烈,解决难度较大。

    二、“十一五”发展形势分析

    “十一五”规划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后我市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后我市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这是我国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也是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阶段。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十一五”期间,我市城市建设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总体上将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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