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2007/10/13 [访问本页PC版] (四)加快城建领域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市场体系。改革是城市建设加快发展的根本动力。按照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应把破解制约城市建设发展的难点问题作为改革的重点,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市建设管理新体制。一是加快市政公用行业改革。在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业,稳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提高市政公用行业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事企分离、管养分离的原则,将道路、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等作业推向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解决“吃大锅饭”问题,提高养护水平。二是深化城市建设体制改革。实行市区联建,区建市补。在市里集中精力抓城建大项目的同时,将城市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中小型项目交给区里组织建设,发挥区里建设城市的优势和作用,变市里一个积极性为市、区多个积极性,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三是深化城建口政企分开改革。按照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有计划剥离城建口现有企业,实施集团战略,组建房地产开发、市政、公交等集团公司,使之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济主体,实现政企分开,盘活城建口国有资产。四是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组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分散管理的弊端,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建设质量。
(五)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效益。一是健全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进一步改进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实行不同强度的差别化监管,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和效率。二是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制订出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推动和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完善建筑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实行信用信息公布制度,切实发挥信用体系在建筑市场管理中的信用约束与失信惩戒作用。三是大力推进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符合市情的工程担保制度,大力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改革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培育和发展专业的工程担保公司,运用经济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增强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的能力。四是加强工程造价和招投标管理。以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核心,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制订适应市场需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建立市场价格信息数据平台,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服务进一步提高工程招投标管理水平,完善备案管理机制,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引导市场有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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