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2007/10/13 [访问本页PC版]五、“十一五”城市建设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新一轮经济增长上升期的关键五年,城市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为确保“十一五”各项建设任务和发展目标的落实,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步伐。 (一)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城市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十一五”期间城市发展特别要强调规划的调控作用,坚持规划指导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龙头”作用,大力提高城市规划水平。一是健全城市规划协调管理机制。从全市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制定并落实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及批后管理过程中的协调机制,组成协调机构,加快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地方性法规,高效优质的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二是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制定城市发展规划。要按照“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实际,合理调整用地结构,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战略,以调整城市布局结构和优化、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重点,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功能区规划和全市招商引资空间规划,建立覆盖城市、“点、线、面”结合的招商引资规划项目库,统筹做好基础设施、城市绿地系统、住宅等专项规划同时,要把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风景名胜和生态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城市特色风格设计、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规划内容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合理确定用地指标,确保落实。三是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建设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城市建设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密切,且大多具有政府行为的特征,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城市政府职能作用,加强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一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搞好宏观调控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宏观决策机制和组织运行机制,建立相应的监督、评价机制,把人民满意作为施政的目标,加强建设事业法制建设,从严治政、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问题的研究,理顺各部门的关系,改变多头管理局面,提高协同作战能力,避免重复建设、互相扯皮、资金浪费等现象,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为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提供保障。三是增强建设系统各级各类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按照管理与执法分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工作,扩大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范围,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简化管理环节,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 本文分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 |
相近最新资讯 |
![]() |